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籃球精神與發明小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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籃球精神與發明小史

籃球發明–基督精神,抗衡文化

百多年前,奈史密斯博士在神學院裏蒙聖靈感召,發明籃球,銳意挑戰當代頗受歡迎,崇尚以大壓小的美式球隊暴力文化。經過多方思考和實驗失敗後,一夜之間,他想通了,惟有外型(FORM)和內涵(ESSENCE)的創新和結合,才是解救之道。
這位神學院的體育老師,創意澎湃,他發明的籃球,前所未見,是罕有水平面結合垂直面的室內運動,有別於持球橫衝直撞,體力粗暴的美式足球,他要求籃球員在細小有限的空間內隨意走動卻又要互相尊重,不能有身體碰撞及侵犯對方領空。防守與進攻相方要用敏捷、優美、創意的方式演繹「基督精神」——「認罪」和「愛你的鄰舍」這兩項抽象的教義。
經過一個世紀,籃球成了普世流行的運動,也是本港年輕人最受歡迎的運動,希望教會重拾這有著更新文化、滿有信仰精神的平民化運動。

A.演繹「愛鄰舍」的球例-圓柱體空間

曾受聖靈祝福的優美運動的屬靈要素。

無論進攻或防守球員都有合法佔據的圓柱體空間,空間由雙腳立定

延長至上面空間。
根據籃球「愛你鄰舍」互相尊重的精神,當攻守雙方的空間有重疊或衝突時,雙方有責任『維持雙方的利益』,例如球員投籃時,防守球員伸展他的雙臂或雙腳,與球員直接侵犯,佔據對手圓柱體空間,造成身體接觸。
如球員投籃後降落在別人領域,離開原本建立的圓柱體。

B.先到先得

防守球員被判犯規:當進攻球員 持球進攻,保持快速向前衝,可 以先佔據路線(前方),防守球員 在左側,防守球員應考慮到達時 間及距離(1-2步),不得過於接 近或突然地在進攻球員移動中的 路線上去侵佔位置,令進攻球員 沒有足夠的時間及距離(回應)去 停步或改變進攻方向,而所造成 撞擊,發生身體接觸,據先到先 得原則,防守球員被判犯規。

C.持球撞人

進攻球員被判犯規:當進攻的球 員運球時,防守球員不須要考慮 到達時間及距離(1- 2步)因素。 防守球員可在進攻球員面前先佔據 路線,進攻球員必須預知被防守, 不得向前衝,並且必須停步或改變 進攻方向。而防守球員在位置上只 能向後移動。進攻球員撞向防守球 員,發生身體接觸,據先到先得原 則,進攻球員被判犯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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